4月10日有媒体报道称,江西发布不迁坟将按“扫黑除恶制裁”的通知。通知称,如不限期迁坟,将按相关法规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制裁”。4月11日,江西上饶市广丰区委宣传部通报称,相关工作人员由于自身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对扫黑除恶政策理解有偏差、用词不准确,发放出不当告知书,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已收回不当告知书,并责成相关社区干部因告知书用词不当向当事村民赔礼道歉。 通报称,针对媒体4月10日报道的《江西发不迁坟将按“扫黑除恶制裁”通知街道书记:将整改》一事,广丰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迅速成立专门工作组调查处理。 经调查,柳坞社区位于广丰城北新区,年,在城中村改造搬迁项目中,涉及柳坞社区迁坟座,当年坟主全部领取迁坟费用,并在年底迁移座。截至目前,该村周氏家族仍有9座坟未迁,在落实后续迁坟工作中,柳坞社区综治副主任由于自身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对扫黑除恶政策理解有偏差、用词不准确,发放出不当告知书,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事情发生后,下溪街道立即采取措施,一是收回不当告知书;二是责成相关社区干部因告知书用词不当向当事村民赔礼道歉;三是启动问责程序。同时,下溪街道组织街道、村(社区)全体干部召开会议,要求全体干部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吃透政策精神,更好地推动工作。街道党工委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北青报记者李涛张夕) 更多内容,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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