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1日,接上级指挥部通报有一批越南进口火龙果及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我区有同批次涉疫货物。根据疫情防控方案和高风险货物管控要求,已第一时间开展风险排查和处置,目前对涉疫货物的直接接触者全部落实管控。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公告如下: 请年12月20日至年元月2日期间,在广丰区汪洋市场忠良果业、毛村天天果园、三官殿艳珊水果店购买以及接触、食用过火龙果的居民,立即停止使用,避免接触。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就近到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核酸检测点或区疾控中心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要立即报告当地村居、社区,居家等待,由医院就诊。 如因瞒报、谎报相关信息或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以及疫情防控大局,请广大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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