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 上饶市广丰区关于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人民团体、区防控指挥部人员及广大居民: 为加强当前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减轻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区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区实施交通管制,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年2月4日0时起,广丰区中心城区及全区其他地区,限制除以下车辆以外的个人所有机动车上路行驶,中心城区道路限止机动车和电瓶车上路行驶。 1.医疗救护、消防救援和应急抢险等特种车辆; 2.运送医疗器械、药品、医用防护用品、生活物资等车辆(不含运送活禽和野生动物车辆); 3.冷链物流运输车辆(含蔬菜水果、水产品及冷冻食品运输车辆); 4.运送保障城市运行的水、电、油、气、热等相关物资车辆; 5.执勤执法车辆和执行防疫任务的公务用车; 6.军用车辆; 7.邮政快递车辆; 8.医务人员乘坐车辆(持医师证、护士证、药师证、医院工作证); 9.垃圾清运车辆、医疗废物转运车辆,殡葬车; 10.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救援以及保障企业运行必须的工作人员的车辆,由区直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向区防控指挥部申请核发通行证后方可通行; 11.因病人复检、透析、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确需看病就医人员,由路面现场执勤人员核实确定后,允许临时通行。 对违反以上交通管制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上饶市广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2月3日 ▍信息来源:广丰交警▍商务合作:点击“阅读原文”寻找属于你的吃喝玩乐购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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