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的治疗 http://m.39.net/pf/bdfyy/bdfal/ 往期精选 \07\19总第二十八期 梦霞诗社诗辑 历万劫,千番只自然 郑霞 我的葡萄情结 看不见的城市 刘树林 1 从下坊老街向南走二百米,就是公交车站,车站位于丁字路口,三面稻田一面池塘。深秋稻子正黄,在飘飘雨丝中,稻子滴沥着亮晶晶的水珠。离车站不远处,有我家稻田,田塍上,一长行叶子渐稀的辣椒,火红成一条飘动的巾带。父亲平生不擅长种菜,他做事不够耐心,更种不出好辣椒,唯独这一年种的这行辣椒,大又红艳,我每天去摘一次,装进竹篮提回家,母亲拿起针线,把红辣椒一个个串起,悬挂在厨房的梁上,像一条条挂在学生脖子上的红领巾。 从母亲挂上第一串红辣椒的那刻起,我忽然爱上了田园,田园原来可以红得这般轻盈而娇美。 然而,我现在就要坐上客车,到一个叫德兴的地方。带我去的老茬,三十来岁,宽肩,方脸,眼睛大而明亮,有很重的肺病,每说一句话,得停顿一下,待肺部吸足了氧气,才说出下一句。老茬托我母亲为他做媒,母亲一向口啤好,媒做成了。老茬愿意带我出门去。 母亲赊来十斤黄烟丝,订购一把盘秤,加上我的几件换洗的衣服,全部塞进一个不知向谁借来的破旅行包里。 我好歹读完初中,母亲希望我学做生意。 我上了车。父亲仰起头,看着车窗里的我,父亲对母亲说:“就让儿子这么出门吗。” 我好像要上战场去,让五十七岁的父亲那么不放心。 母亲眨了眨眼,脸上的皱纹如纸扇一样舒张开,又慢慢合拢上。 车过上饶后,渐渐上了盘山公路,弯来绕去,往峡谷一边倾侧,我时刻觉得车要翻下谷底,即使没有摔死,也爬不上来,却又发现自己还稳稳地坐在车上。满山的树,我此生第一次看到这么多的树,在濛濛秋雨中,忧郁地坚持着它最后的败绿。 老茬除了卖烟丝,还带了一壶蜂蜜,十斤装,浓稠如米汤,透出浅黄色,漫溢油菜花的香味。我问老茬,你养了很多蜜蜂吗?老茬说,养了一桶。我说,一桶蜜蜂,能采这么多的蜜,应当很赚钱。老茬笑了,说他常不在家,蜜蜂跑了很多,每次只能采一点点蜜。这一壶蜂蜜,是掺了很多白糖的。 我好奇。生意原来可以掺假。 老茬又说:“很香甜,蜂蜜味是有的,你喝口尝尝。” “怎么喝?” “就对着壶嘴喝。” “不合适的。” “没关系。” 我扭开壶口盖子,把壶上提,仰脖,嘴套上去喝了一口,一注粘糊甜润的补脑汁般的液体,在我的口腔、喉咙、胃里一下子漫延开,连呼吸也香甜。 “是不是挺好喝?” “当真好吃。” 他张开大嘴,嗬的一声大笑出来。 到德兴车站,黄昏了,雨没有停,在四周山林的簇拥下,眼前幢幢房屋暗沉沉的,就像十七岁的我的心情,不知道自己以后能做什么,这个苍凉的世界对我是个未知。 老茬带我走进一家饭店,叫了两个菜:辣椒炒肉和白菜,一块多钱,饭用中等大的蓝边碗盛,老板站立在一只大饭甑旁边,亲自为顾客盛的饭,松松浮浮,把每粒米饭看作一粒白银。每当饭甑盖打开,蒸雾上腾,喷礴的饭香裹卷进人的胃里,比吃蜂蜜更提神。我吃了两碗饭,见老茬还在扒一口饭挟一点菜地吃着,没有盛第三碗饭的意思,我如果再去买一碗来,就会有意无意地让他多出五分钱――我俩吃住平摊。我不想这么做,但又禁不住饭香的诱惑,便走到老板跟前,向他讨饭吃。 “老板,给我加一点饭。” “不好这么加的。” “还有些菜没吃完。” 老板略一迟疑,便送给我半瓢饭。 我还是感到没吃饱。 出了饭店,天色全暗。老茬带我走进一条小巷,踅入一幢旧房子,屋里有回廊和天井,天井北面的小房间,就是我俩的卧室。 在八十年代初,老茬就建立起他生意的根据地。 老茬是孤儿,他自己的家的房子,是村里最小的,位置最高,小山包顶上,所以尽量建得矮小,屋顶差不多与人等高,屋里只摆一床一桌一锅灶。这样的房子像个野猪棚,要压低得人喘不过气来。他出来做生意,是走上一条使他更好喘气的活路。 烟丝买来时,每斤一包,两张大报纸包装成。老茬教我把烟丝一缕缕拿出来,抖松,放在另一张报纸上,把抖碎了的烟丝夹在中间,这样一斤烟丝分成三包,走到街上,双手托着一包,等烟民来买。 这样卖了两天,我还没卖完一斤烟丝。老茬看出我实在做不了这生意,就把没卖掉的烟丝都留在住处,他亲带我坐车回家。 过了正好二十年后,我第二次来德兴,一位学生家长,他很热情,多次邀请。不过到的不是县城,而是铜矿。铜矿在山上,矿工住房在山坳里,不很高的楼房一幢幢,有广场,广场周边开了各种商店,其中的一间书店,是学生家长的姑父开的,我在这姑父家里吃过一餐饭,他五十多年纪,人略胖矮,头发弯曲柔软,宽嘴薄唇,眼睛贼亮。开书店是有波折的,他开失败时,差点要上吊,而他又不甘心就这么完蛋,遂增加了经营项目:儿童玩具和学生体育用品,终使书店起死回生。 那一餐饭我酒喝得多,醉得摇头摆脚,但我到了书店就要看书,看了不足,买了本康拉德的《生命承受不起的轻》,他不收钱,我定要付。到你家吃饭我是嘉宾,买你书店的书我是顾客。在这个世界上,我最钦佩生命形态的两种坚持:开书店的坚持和阅读的坚持,有书店的地方,必出读书种子,读书种子决离不开书店,其实所谓的世界文化精英,就是由这两种人组成的。不读书的人,即使他是文化部长或大学教授,也仅文盲而已。 我顺便去了一趟选矿车间,大矿石被一次次粉碎后,通过相应的电动带输送,最后细分出金、银、铜、铁。别的我不感兴趣,也就没去看。 学生家长的房子,八十年代自建的,显得狭小、陈旧,但比那时乡村人的瓦房好上十倍。学生家长做矿工,他的老婆摆猪肉摊,夫妻俩为了招待我,都放了两天假,三餐烧出大鱼大肉摆上好酒,还怕我吃不好,吃得我的肚皮整天胀鼓鼓的,让我又回忆起第一次来德兴,那饭店里的米饭,真比世界上任何美食好得多了。 坐车回来的路上,我读着《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轻》,到下车时,全书刚好读完。 2 在德兴卖烟丝不成,在家里呆了不到一个月时间,我又出门去了。 在上饶上火车,坐了九个小时到宜春,我一路上站着,人挤人的车厢像蚂蚁窝,饮渴、疲惫、迷茫、痛苦,在慢慢地撕扯着我的心。我这是在去哪儿?宜春,名字好听,可并不一定适合我这样的人。 我们做事的地方,离宜春市三华里。浙赣铁路穿过市效,庞大的火车头上的烟囱,吐出黑龙般的浓烟,使空气充满了呛人的煤烟味。我们在工地上干活时,常常数着某辆开过来的火车车厢的数量,客运的一般都是十四个,货运的四十至六十个。我们拉着板车要横穿铁路时,看准驶来的火车距离我们一百米之外,就连人带车飞跑向那边,而火车刚好在我们的屁股后面呼啸而过。整日被强劳作麻木了的人,唯一的活络就是寻找刺激,精神的,体能的。 我想买点日用品,才到市里走走。那时,我把城市仅看作是一座特大的乡村,与乡村根本不同的是,城市人只上班不种田,城市人从骨子里瞧不起乡村人。 三年前,一位家住上饶市的同学,要我周末一起跟他回家去。坐客车要六毛钱,我俩舍不得,便步行,四十多里的路,从午后走到太阳落山,才走到火车站。我的双脚走得麻木,肚子饿得慌,希望同学带我到他家里,坐下来吃餐热饭菜,早点上床睡觉。但是他带着我绕车站到处转,我一次次问你家还没到啊。他一次次答,没到,但快了。 夜晚的火车站,灯光死白,一对对冷硬的铁轨,相互交叉,像一群巨大的贴地恶魔,让我心里的荒凉充满难以言表的困惑。我像一只迷路的羔羊让一头丧家小狗拖着四处走,极度的饮渴让我昏沉欲倒。 这样转圈二个多小时后,他才忽然用手指着前面的一幢屋子说:“呶,我的家。”这时我方明白,我们刚才绕圈的中心,就是他家的房子。 他不是从前门,而是从后门,进自己的家,还要放轻脚步,猫着腰,窥探一下门里的动静,才忐忑不定地走进屋里。 可想而知,残羹冷饭,就是我俩的晚餐,而且还不够吃饱。这本没什么,毕竟我俩都是孩子,大人上晚班去了,将就点,也令我心满意足,总比刚才做流浪狗好了十倍。 然而,在我俩正吃着一些晚餐剩下的冷鱼骨头时,同学的父母下班到家了。 “你是怎么回到家的?”同学母亲辟头就问她的儿子,顺带乜斜我一眼。 “我们……走回来的。”同学喏喏回答。 “不在学校好好读书,就知道乱走一通。” 我当时心里格登一下,似乎明白过来,眼前的这位在火车站上班的母亲,早已把她的这个儿子看作一个家贼了,怪不得他连回自己的家也偷偷摸摸的。并且,我作为她儿子的同学,陪着走了四五十里的路,但在她的眼里,我竟然成了个来讨饭借宿的下等人,她脸色阴沉,我俩半饥饿着,她根本不在乎。她在乎她的愤怒和发自心底的卑视。 世界上还有这样做母亲的。 还好饥渴都解决了,我一躺上床便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饭后,同学带着我出去玩,他的一伙朋友,五六个,到一家工厂门前“捡废铁”,其实是偷,并怂恿我也偷。共同偷到的铁,卖给收废站,得十多元钱,可平分给每人两元钱。 他们在一个为头计算下,开始分钱。我偷铁偷得最多,心中窃喜:二元钱啊,在生产队出工两天,一个正劳动也挣不到二元钱。 但分配人头钱时,为头的根本没提到应该给我一份,连同学也把我当作了局外人。眼看我应得的那份就要白白地被人给瓜分了。城市的大人瞧不起农村人,城市的孩子更不把农村的孩子当人看。我总算看透了,我不服。 “该分我一份的。”关键时刻,我说出了关键的一句话。 “你?怎么是你?”那头儿显然猝不及防,强辨说,“你与我们不是一伙的。” “但铁我也偷了,那块最大的铁还是我偷的。” 头儿和他的伙伴们顿时一个个都睁大两哏,同学则低下头,皱了双眉,还劝说我,算了吧。 “这样不好,我可以不跟你们平分,但应当给我一半。”我想得到买一趟车票的钱。 那头儿也算聪明,多少良心发现,便顺坡下驴。 “就给你二毛。” 我觉得亏大了,也觉得全没有白废口舌。但我总算看出了同学的软弱、小气,在他的伙伴中他仅是个跟帮,毫无地位可言。 我们下午回来,坐在客车上,我自己买的车票,我发现同学已不愿意与我说话。第二天,在学校操场上,他直白地对我说:“昨天卖了铁,真想不到你争着分钱,让我在朋友面前丢尽面子。我从此跟你互不往来。” 跟这样的人绝交,我一点儿也不后悔。 但城市给我的心扎出的伤口,长久地流着鲜血。 此后很长的时间里,我的心一直排斥着城市。 年谷雨时节,我参加上饶市文联举行的笔会,同时得了个三等奖,奖金一百元,一笔中等稿酬而已。我坐电梯时,人在向第十九层上升的过程中,我见到了眼下大半个市景,我不禁脱口而出:“城市,我征服你来了,用我手中的笔。” 宜春市给我的印象,如上饶市一样,陌生,疏离。 一条沙石公路,左边铁路,右边稻田,铁路给人的远方一个又一个没有尽头的站台,田园给人一座又一座恒久不变的村庄,当铁路穿过村庄,村庄就变成站台,站台是应时位移,顺势设置的,千万农家屋顶上的小烟囱也跟着位移,粘合,终于集中为火车头上的那个大烟囱,千万个农村渐渐地汇聚成一座又一座新城市。但城市容纳过我吗?十七岁的我,来到宜春市,却跟身在农村没什么不同。 市里仅一条大街,仍是沙石路,在火车煤烟的熏染下,市面灰扑扑的,又是在冬天,高低不平的街道阴沉潮湿,邮电局、饭馆、商店,这些东西跟一般的县城里的一个模子。只有在一个地方,使我隐隐地感觉到了城市和县城两者明显的差别。 这地方是市新华书店。 一座城市就这么一间书店,看着很陈旧,书籍多又混乱,几盏悬挂的白炽灯泡整日间亮着,在各个书柜前,站满看书的人,原来书店也即图书馆,把书翻破了也没人责备你。知识大爆炸年代,集中轰炸在大城市的书店里,而远离城市的乡村,知识还在处变不惊的田园的淤泥下面,不知到何时才能生根发芽。 那时我随身只带了两本书,一本初中化学复习资料,因我化学读不懂,才带着,另一本杂志《散文》,是在上饶火车站买的,花了六毛钱,但这本书我同样也没读出多大意思。在宜春新华书店,我曾花了一整下午的时间,读了一本武侠小说。 我没钱买书,也不知道自己能读什么书,家里没有藏书,同学家里也没有书,自小就没有阅读的兴趣和习惯。农村家庭书籍的缺乏,并非三千年来的事,就是到了今天,当大部分家庭都建起了数层楼房,房间多得没东西可放,但就是放不进几本孩子们想要读的书。大人们宁愿把成千上万元钱输在赌桌上,但孩子们要拿几十元钱买书,啊,这书屁用,没钱买。 直到下雪的日子,我的混沌的灵魂将得到天意的开窍。 那年冬天的雪,在我的记忆里,可用十年难得一遇来推崇,雪连续三天三夜纷纷而下。在这三天里,我们这群广丰民工被困在屋子里,除了我,大家分坐在两张床上,卧被子打扑克。我的床被他们占用了,只能站着伏在一只空油桶上,准备写家信。 一封信写了三整个白天,共一百多字,每天只写得出二三句。 我本以为自己的作文水平还可以的,读小学五年级时,我的作文能力曾震动全校师生。但现在,面对苍茫大雪,在写一封家信上,我的文字思维通道如自来水管,管里结了冰,放不出一点水。 惹得工友们都替我害羞:“你这‘大学生’,你是在写信吗?写到第三天还没写好,是写考状元的文章啊。” 到第三天下午,我硬是挤死了自己本是半死不活的一堆脑细胞,给信结了尾。 那写信的三天,是我人生中最痛苦的三天,一直痛到骨髓,渗入血脉和全身每一根神经细胞里。我沉睡的灵魂终于被痛醒。 当我脚踏路上一尺厚的积雪,走向薄雾中的寂静的宜春市街道,投了信,又去书店里呆到打烊的时间。这时,我觉得大雪覆盖下的宜春市,是一座天上的城市,它让我听见自己幽暗灵魂里,有一棵草芽,在积雪下面轻轻呼吸。 3 一颗被埋在乱石腐叶下的灵魂,也是会呼吸的。它吐出的浊气,与吸进的氧气,具同等价值。 习惯了在四川大山生活的环境,忽然被滔滔江水推送到出海口处,面对运河纵横的肥沃平野,他一时发懵,他觉得这个叫淞江的地方,与他的家乡太不一样。 我问他怎么个不一样,他却皱眉,脸上的皱纹像地图上的四川山脉一样挤紧一起,目光转向门口。门外,天色阴沉,细雨耐心地渗入油黑的泥土,一天又一天,把人的心都要淋发霉了。 每日三餐,餐桌上都会摆上一个菜:咸猪肉。我和黑狗都吃得想吐,想骂人,但他却一片片吃着,还对我们说,这菜真好吃。 “他的家肯定穷得可怕。”黑狗趁他不在眼前时,对我嘿嘿着说,“稀臭的猪肉,他偏说好吃,怪物一个。” 然而比之于我们的老板,这个矮个身材,眼睛一瞪就冒出两盏白炽灯的人,这个四川人吃这猪肉的能力,就显得小巫见大巫了。围桌开餐时,老板举起他手中的筷子,用大风雨的声音热情地招呼大家:“来,吃咸猪肉!”他吃了几片后,见大家还在挟萝卜、白菜吃,又说:“这咸猪肉,有的是,不必客气。” 近乎煤的黑、类似于粪池那般臭的咸猪肉,一刀一刀挂在厨房的墙壁,除了用来红烧,还用来炒菜。幸而我们六七个人消化能力强,没一个因此生病。 老板承包来的都是些零碎活儿,去村东挖条小沟,去村西拉几车旧砖块,村北又有几根旧木料要搬一搬。我们早上去干活三个小时,雨大得没法干,回来,他在记工簿上,给每人记下二分,也就是两个小时的工作量,一整天的工作量是十分。只是我们什么都不用想,每天记我们每人四五分是常事。我佩服老板的精明,又听说他会武功,我心里便产生出跟他比划一下的想法,如果他再乱扣我们的工分。 “他是老板,你打赢了或打输了,输的也是你。”四川人劝我,他向我投来忧郁的眼神。 “怕什么,四川佬?我大哥打得过。大哥,跟老板来一下,我兄弟俩,打老板个狗吃屎。反正他天天请我们吃臭猪肉。”黑狗乜斜着双眼,天生的,又伸手抖肩,打了鸡血般的兴奋。每当我俩在一起时,他会恰逢其时地爆发出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气来。 然而老板一直对黑狗客客气气的,还冷不丁地称他“黑狗老板”,这使黑狗憋足了的一身劲,像泄气的皮球一样软塌了下来。 “来,支你们钱,坐下打扑克啰。”我和黑狗正商量着如何揍老板一顿,不知就里的老板在那边屋子里却欢天喜地,庆祝这下雨天,民工雨天打扑克是上帝所嘉许的。 我参加进去,打了一整天,输掉几十元。偷鸡不成蚀把米,痛悔之余,还是找四川人说说话去。 “你也爱打扑克?”四川人问我。 “无聊。以后不打了。” 他“嗤”的一声,笑声在电光火石间便熄灭了。我递给他一支烟。 “你还是看你的书吧。”他的声音迟疑、忧郁,跟这初春的雨天一样怅惘。 “你爱看书吗?”我问他。 “爱。” “你带了书来吗?” “没――没带。” 我是问了不该问的。 “可是……” “我喜欢写文章!” 这下轮到我语塞了,面前这么个一身鸡皮疙瘩未老先衰的人,他竟然会写作。 “你写的是什么?”我身子前倾,怕漏听了他说出的每一个字。 “哲学。” 简洁。“哲学”两字,从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嘴里说出,对我来说具有不同凡响的吸引力。他这个鳏夫,妻子离了,留下一个女儿,他在家里难以生存,便把女儿寄托到姐姐家,自己一个人出来。 在他的哲学头脑里,宇宙无穷的大,人则蝼蚁般地活着,人想要改变自己,就必须积德累善等等。我实在再也听不下去了,便要他给我看看他写在纸上的哲学。 “没写多少字,写得乱糟糟的。” 待他从他的作枕头的旅行袋拿出几张纸时,才知道他说的并非谦虚话,纸上的字写得歪斜扭曲,真是乱麻一团,写了满满两张纸,却读不出一句是有思的。顿时,我的嘴里有如含着一只蟑螂的滋味,但又觉得他是我平生所碰见的,第一个跟我讨论抽象的大问题的人。这样的人,我不会讥笑他,他正好作我每天早上起来照的镜子。 一个人,他如果不能清楚自己当下所处的位置,他脑子一旦灵动起来,就不免产生超验的思想和语言的垃圾。 我又看出他是个处处受尽欺负的人。他双腿细长,双手麻杆两根,挥锹用不上劲,拉车两腿发不出力,做得丁丁当当,磨磨蹭蹭,延误了大家的事,被人臭骂得抬不起眼皮,低头一声不啃。我实在看不过,便帮着把他没做完的事几下子就做了。从此,他不愿离开我的身边。 “大哥,你对那个四川佬太好了,他尽粘着你。”黑狗摇头晃脑地对我说。 “啥办法,他是个天生干不了体力活的。” 但他更干不了精神活,他只会大而无当地空想。空想如能让他继续活命,空想仍是必须的,就像看不见的空气,对自然生命的必须性那样。 数年前,在新余市界水镇,我就已遇到过一流浪者,他叫小杨,来自安徽,十七岁,他母亲在他十岁左右便去逝了,他的教语文的父亲便续了弦。小杨不堪后母虐待,便停学离家,一路出走到江西来。 我当初十七岁去宜春做工,因开始做什么事都落人后,被人家辱骂了整整一个月,天天骂,时时骂。一个月后,就再也没有人敢骂我一句了,因我干活再也不差于任何人。可是小杨跟那时的我不同,人长得柔弱清秀,眼睛汪汪亮,说话的声音虽孩子气,但显得比大多数民工有文化。这么一个文雅有气质的孩子,一气之下放弃学业,掺和在一群欺软怕硬的民工之间,是非常令他们恼火的。 更令我无法不出手遮护他一下的原因是,面对那些大大咧咧,出口秽语一大堆的工友们的围攻,以他天性的畏缩和体质的孱弱,根本无力抗拒,其结果就是,要么继续忍受,要么自动出局,如浮萍一样继续去流浪。 小杨什么都做不了,只象征性的摆弄几下子,这是为集体劳动所不允许的,我主动帮他做,别人不敢再排斥他,他就天天跟在我身边。休息的时候也这样,我看书,他也看书。 “这书你看得懂吗?”我问他。 “看得懂一些。” 我翻开《忏悔录》,指一段让他读,我则躺在床上,微闭上眼睛。 值梅雨时节,赣西北苍莽群山,全被烟雨笼罩,从山谷升起的白雾,飘飘悠悠,一直飘进我们住房的窗口。由于营养不足,我的头脑时常处于半休眠状态,还没看过几页书,即使在白天,我也会阖上眼皮睡去。 我梦见学校,梦见自己又走进考场,梦见自己考上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却被改了姓名。 人在梦中是找不到任何出路的。但唯有在梦中坚持行走,他一定能找到一个孤舟渡口。 开始,似是一阵微风,接着一泓山泉的淙淙声,让我在梦中看见了一丝光亮,一片茂密丛林,鸟儿落满枝头。魂兮归来,小杨的字句清晰的读书声,激活了我意识近于荒芜的大脑。 我拿出一篇古文,要他说说意思。他读一句说一句,古文翻译水平跟我的差不离。 “你父亲教过你读古文?” “教过。父亲教我太严,我受不了。” “你最好还是回家去,重新上学。做民工你吃不消的。” 他看着我,眼光明净无波,要流泪的样子。但他还是摇头:“不想回那个家。” 小杨不是孤儿,但他已没了家,他与卢梭一样的出身,但卢梭当年,从家乡瑞士走向东欧大平原,走到法国巴黎,靠做佣工活着,并自学成才。小杨则没有这个运气。 我让小杨看《忏悔录》封二上卢梭的画像,小杨咧嘴笑了,小杨高鼻梁、瓜子脸、一头细柔卷发,天生儿卢梭模样。 一个多月后我到新余市水泥厂带班,小杨也跟着来,但干了不到一个月时间,我决定不干了,原因很简单,在这个钢铁城市,还不如在界水的山林让我自在。 一脸茫然的小杨,陪着我走到车站,这时他抬起汪汪泪眼,稚气的脸上挤出几丝忧郁的微笑,说:“你回家去,重新上学吧。” 上学?我可以重新拥有一条课桌?二十二岁的我,看着新余市浓烟弥漫的天空,一时不知怎么回答。 我当时就感觉自己抛弃了小杨,尽管我实际上什么也帮不了他。现在我又要抛弃这个四川“哲学家”了,因为我和黑狗吃那臭猪肉都吃怕了。我俩临走时,这位苦瓜脸的四川兄弟,送给我一本书,《泰戈尔诗选》,这本书还是我让他买的,但他翻看了一阵子后,说看不懂,就把书送给了我。 4 后来我做到青浦,又做到闵行,又做到南京东路,拆迁一座火电厂。我们广丰人在上海搞拆迁,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有一位老乡,他不做拆迁,而是整日拉着辆板车,在随便哪一个拆迁点,东捡一块砖头,西捡一根钢筋头,砖头卖给建房人家,每块一毛钱,钢筋头卖给收购站,每斤一元钱。平时,我们把这种人称作捡垃圾的,文学名称“城市拾荒者”,反正都为捡废变宝者的意思。村里没见过世面的人,最好开这种人的玩笑,说这种人在大城市的活法,跟讨饭的差不多。 然而,当我在上海市亲眼看到,所谓的拾荒者,他们的衣着模样确像讨饭的,而实际上,拾荒者几近等同于淘金者。 那个捡砖头钢筋头的老乡,他用来谋活的成本,仅一辆平车,一把砖刀,最多再添一柄老虎钳而已,按他每天捡一千块砖头,就能挣到一百元,够他一家人生活的,如果运气好,捡个百来斤钢筋头,还能捡到价钱更贵的铜管、铜电缆,就是一笔额外之财。我的另一个名叫大水的同乡,做拆迁包头,人瘦长,宽脸,高额,说话有点巴咂,他既做老板,也拾荒,他把拆下的钢筋,装满一解放牌汽车,拉回家建新房子。大水为了拉关系,让自己的老婆跟一个当权者去旅游,他老婆回到家里时,新房子也已做好了。 一幢三直二层的民房,民工先爬上屋顶揭了瓦片,拿下桁架,用租麻绳吊下下楼板,把一根根横梁拔出来,房子只剩下一面一面的墙。民工手挥重锤,侧击墙根的那一行砖块,击出一排窟窿,然后一个个手握扁担、木棒、竹棍,扺住墙,一齐向前推,动了根基的墙摇一摇,“轰”的一声,齐刷刷仰身倒地,灰尘飞腾,每个人全身飞雪。不过半天时间,拆完一幢好端端的民房,所有拆下的材料,就地出卖,价格便宜,拾荒者买去最多,一转手,就赚一笔。 拆迁者们雅称自己是城市破坏者。 江西人、湖南人、湖北人、四川人、安徽人等,纷纷来上海搞拆迁,我听工友们说,四川人拆迁最厉害,拆迁按平方计算工钱,拆迁速度越快,挣的钱越多,快,意需勇敢,勇敢意味着不怕危险。 有一次,我远远地看见一个四川人,站在一幢三层楼上的一个凸出的小阳台上,阳台不过一平方米面积,这个四川人手挥大镑锤,击打墙上的水泥圈梁,他挥打得均匀、自如,如马戏表演,气定神闲且姿态优美,让我直看得胆颤心惊。 电厂里的铜管、铜电缆,被拆下堆放一起,足有上千公斤,老板没专门派人防守,一些胆子大的拆迁民工便监守自盗,冒着被派出所抓去的危险。我就亲眼看见一位工友,在深夜里,翻过断墙和横七竖八的巨大的水泥块,抱上一段一米多长的铜管,拿回住处藏了起来。与我同睡一床的老扁头,他也时不时的去捡来几根小铜管。他于一次卖了铜回来,笑着对我说:“偷得不多,但也能挣几个零花钱。” 老扁头有了零花钱,天天去买吃的来,水果、饮料、方便面,他烧的面条佐料充分,颜色花花绿绿,吃着味道特别鲜美。每个中餐,老扁头强调先喝加饭酒,再喝汤,然后吃饭。晚上看电视到深夜,他去买来方便面,大盒的,小盒的,贵的,便宜的,随我挑。我当然挑最贵的吃。老扁头的头确实是扁了点的,扁桃形状,眼缝长,嘴巴宽。我发现,凡是嘴巴阔大的人,基本属吃货一类,吃货好客,头脑灵,性情乐观,不容易忧愁。 人来世上,本是为了吃,吃饱了找乐子。不擅长吃又不会去找乐子的人,可惜了他父母的那对受精卵。 看到身边那么多的人都去偷铁偷铜,我即使心清如水,也会泛起浊波。一天早上,我去偷来一小截铜管,放进一只菜篮子里,盖上一张报纸,不过十分钟,走到收购站,卖了十三元钱。 我登时觉得这钱太容易挣了,此前,铜那么容易偷,我为什么不去偷?但是,因公安来查看电厂的铜件,即时阻断了我打算再去弄点零花钱的念头。 5 母亲坐在家门前的空地上,她面前摆一张小方桌,桌面中间堆放着花边,圆月般、银光闪闪、阳面袁大头阴面谷穗印案的花边,如一座白银小山。母亲给金条刷上面糊,然后把金条摊放在左手掌心上,右手的中指拇指夹一块花边,借助食指向前推滚,金条卷上花边,如车轮装上履带。 家门前东西两边各有菜池,短墙全倒秃,鸡、鹅、鸭、猪们自由进出菜地,菜地荒芜了,成为百草园。深秋的阳光斜照百草园,穿过香椿树叶缝,细碎金黄的光,飘落母亲满头花发,母亲眨着眼睛,微微侧过她瘦小静默的脸,看了一下蔚蓝的天空,母亲眼睛里深秋的天空,有大鹏在飞翔。 秋风吹落树叶,落满一地金黄。此刻,端坐在家门前的母亲,像一尊菩萨。 一阵叮当的探路声,从屋后的进士门塘那边传来,大约是呼应,兴奋得门前树上的鸟们拍翅飞起,吱叫着,在半空盘旋。 母亲立起身来,望着北面的弄堂,对我笑着说:“翁春老先生来了。” 翁春伯,一位算命先生,家住邻村的大尖山脚下,他先天盲目,终生为人算命,据说因算得很准,有人喜欢他算,有人则怕他算。一次,翁春伯算一个人活不过某个节日,那人听了大怒,狠狠抽了他个大耳光,骂他乱咒骂人。翁春伯没有伸手摸自己被打得火辣辣的脸,而是小心整理好琴弓丝弦,站起身来,平静地说:“人命有定数,我说的是实话,信不信由你。”那个怒火中烧的人,一直好好的又活了几天,活到那节曰的前一个晚上,忽然大病而亡。 我从小到大,母亲请算命先生给我算过多张命,我一一核对,有些算得模糊,有些算得也准,比如翁春伯那次给我算,我考不上大学。结果事实是,我终生与大学无缘。 母亲一字不识,她不懂天命,而至终老敬重算命先生,她借钱也要请先生给我算命。我受了母亲影响,也懵懂信命,信命的结果,我忍辱自亏,遇事很少与人计较,终至信佛,学会安静守己,逢愁也乐,乐而不移神动性。我尤喜看见翁春老先生他那张梨子脸,未言先笑,未坐先谢。母亲敬献茶水,听得先生抚弦一叹,便询先生发此叹之根由,先生曰:“你儿寅尾卯头出生,是个破日,若晚若早一个时辰出生,就是张好命。”“若是好命又怎样?”“将来至少能当上团长。” 我哑然失笑。团长?我本想当个将军,读了《拿破仑传》后,我把自己的梦想提升为统率、第一执政,若降而求其次,就是当个大军区司令也好。 当然,因出生于破日,就连团长的命也给破了。只是我并不遗憾。 “先生,我儿子什么时候适合出门?”母亲还是担心我将来的活路。 “三天后。” “去哪?” “南方。” 翁春老先生收了母亲给的二元钱,道一声谢,笑咪咪地走出了我的家门。 三天后出门,而且去南方?上春我就去过广州、中山,找不到事做,没几天就回家了。家里父亲正担心着我,他听人家讲,好多在南方找不到工作的人,夜晚住在乱坟堆里。 但我就信了,我从母亲的表情上看,她也不很怀疑。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我觉得,能在父母身边,继续安心读大部头,再空想一番统率梦,也挺好的。我于每天早晚,都要跑到后山去打拳脚,打累了就回家里看书,睡觉。 到了第三天下午,我正坐在家里扎花边,“嗒”一声,十几块花边如胎儿般进了扎筒,再嗒个几声,花边从扎筒口向上跳起,倒出来,放进摆在我身边的一个旧抽屉里,像一筒月饼。 有一个家住后山脚下长屋的人,他叫刘友贵,我跟他的弟弟友猛是好朋友,跟友贵没什么交往,然而在我正在扎花边时,他正朝我家走来。 友贵个子矮胖,短发,圆头,多肉而白净的脸,嫩得像两块水豆腐,一笑,眼缝就给眯成两根线,加上一对大耳朵,活脱脱一尊弥勒佛。他快三十岁了,还没找到对象,他的两个哥哥,也还没有成家,他们的父亲过世得早。我每次到友猛家,如果碰到友孟出去了,友贵就坐下陪我说话,他的老母亲向我问了好,给我泡茶。友贵的大哥,四十多岁,未成家室已显老相,他的二哥三十多岁,身高一米多一点,这两个哥哥都会跟我打句招呼,而孤独、寡言、忧郁可能终生陪伴他们。一个善良厚道的家庭,兄弟众多,却是如此冷清,又让我想到了天命。 这家老四友猛,与他的三个哥哥相比,却是种同命不同,他柳叶眼,稀发,宽嘴巴,与人说着说着,会“哗”的一声大笑起来。他天性好强,读书比不过邻居刘小兵,小兵是我的同学,就比写字,且是繁体字,小兵给难住了,我更是望而生畏,那时我还没开始读古书,随便几个简单的繁体字,对我来说都是天书。 友猛不但跟他的三个老实巴交的哥哥不同,跟我和小兵也不同。他虽能写好多繁体字,但不会死认唯读书成才这条路。 友猛比小兵和我都小了两岁,却已结婚,自由恋爱的果实,还不用花一分钱。当我那年在上海市南京东路做拆迁时,他在徐家汇做水果生意,脚踏一辆小三轮车,走街穿巷,晚上回住处,同其他做生意的老乡一起打扑克,打好了回卧室抱老婆去。我到他住的地方玩过一次,天下着小雨,他一头淋湿踩车回来,见了我很高兴,请我吃水果,有一种甜瓜看着很普通的样子,名称却洋气,伊丽莎白瓜,有种苹果则称富士苹果,我不相信,也吃不了那么多种名称高大上的水果,吃了点儿就向他告辞,因为有人大喊他去打扑克。我们广丰人好赌成性,一是人多田少,出门谋活的人也多,多到全国各地都有广丰人,同乡人相处的最好方法,便是坐下就赌;二是既赌得输得起,而广丰人偏能挣钱,像我这么不会挣钱的,可怜的少。 友猛后来见很多在上海的广丰人因拆迁而发了财,他终于忍不住,放下水果生意,找人合伙搞拆迁,当年就挣二万元,若在家里,那时的二万元可建一幢二直二层的新房子。但世上很多人,钱挣得快,也花得快。有人说友猛挣到钱后,天天住宾馆,吃喝嫖赌一起上,不久,他花光了拆迁所挣来的钱,也可能把老本都输掉了,自然被打回原形,还做水果生意去。 只要友猛在家,我会想到来玩。玩得高兴,友猛叫我坐下吃饭,我也不推辞。友猛的哥哥们都不大喝酒,但劝我喝,我一喝醉就吹牛,吹得大家都增加酒量。友猛的母亲笑着说:“树林读书人,会说话,是有前途的。我家友猛怎么就不学学树林?”友猛涨红着脸说:“老妈呀,我学不了人家的,就做我自己。”“你不好好学,就光会耍嘴皮子。” 我家的房子是泥墙房,没上白灰,时间久了,墙面到处蜂窝状,地面高低不平,室内光线昏暗,这样的房子,使我自卑,是使我一直不愿找对象的重要原因,不只是没钱,像友猛当时比我更没钱,却有好女子愿意嫁给他。友猛结婚的自信,应当源于他家的房子还像个房子,他家房子是一幢老旧大房子的后厅部分,后厅变成他家的正厅,两边厢房是他们四兄弟各人的卧室,大房子正中的天井成了他家的前庭。而前厅就是刘小兵的家,他家建了新房子后,这老屋就卖了。更奇特的是,这幢老房子应地势而建,后厅高前厅低,其长度超过八十米,以这房子为中心的聚落,因之得名,叫长屋,共住进六七家人。 由天井、柱栟、壁板、回廊、前后厅、厢房组成的四合院,是我一生都梦想的房子。 然而在老大的旧房子里住得过久,人必沉闷,渐渐丧失经营世事的敏锐度,就像一位专读古书而拒读当下新书的人,很少能生发出新思想。 矮胖的人行走无声,因他一走路就喘气,只能慢行,像只直立向前移步的大熊猫。他走进我家门,我才知道来的是他。 “树林打命鬼,听说你想出门去。我明天去广东,你跟不跟我去?”他稍喘了下气,一开口就这么说。 “要。有事做吗?”我放下扎筒,惊喜地站了起来。 “有。打命鬼,我难道骗过你吗?你要去,明天早上就跟我走,要不,我到时一个人走了。” 他也不坐下来,站着把话说完,就转身出了我家门。 “真真是,让翁春老先生算准了。” 我看见母亲脸上的皱纹,完全舒展了开来。 第二天上午,我跟随友贵到上饶坐上火车,于第三天早上,到达佛山市张槎,走进一家私营袜厂。 这家袂厂的厂房分开为两处,一处是在老板家的房子里,我在这儿上班,另一处是新建的厂房,新厂房有门卫室却没有门卫,门卫室就作了我和友贵等四个男人的宿舍。我和友贵同用一张两层床,我睡上铺,他睡下铺。 我每天下了班,吃过饭,经常回宿舍床上看书,友贵伸手拍拍床栏,叫:“打命鬼,你就知道看书,不会把脑子看坏了吗?”我就知道他想出去玩,便侧身下了床。 夜里,友贵人一上了床,就能呼呼睡去。隔壁织袜厂房里的机器,日夜转动,噪音使我的脑子如遭电击,令我难以入睡,却正好看书。前段时间里,我陆陆续续从佛山市新华书店买来几十本书,放在床里依墙竖立,其中有几本毛笔字贴,练字时得下床去练。 “哎呀,打命鬼,你是把厂房当作学校了。”他见我这样子,老惊奇得睁大眼睛,嘴里喃喃,“你怎么就没考上大学?活宝一个。” “没办法。”我不想多跟他啰嗦。 “上了班,有空就玩,就睡,这就是办法。你神哪,啧啧。” “我看书也是好玩。”我只能跟他这么解释。 离厂房一百多米处,有一条街道,每到墟日,街道摆出很多摊子,各种货品都有,包括书籍杂志,不用上班的日子,我和友贵会去街上看看,顺便买些日用品和香蕉等水果。但我更想去市里玩。 我一般都选在下午去市里,并且是在下雨天,下雨天我不用上班。在我出发之前,总要向友贵说一声,要他为我打好晚饭。 “你个书呆子,放心吧。”友贵边干活儿边回答。 就因为书店,我才能在张槎这小袂厂呆了一年余的时间。 佛山市有两间新华书店,一老一新,老的我仅去过一次,就不再想去了,书店陈旧,书籍也没理整齐,我在里面没法安静看书。新书店就很好,整齐、安静,也宽畅明亮,与新书店相对的是海关大楼,之间有个小公园,我看书看累了,就来到小公园里坐会儿。 晚上九点整,书店打烊,我骑车回张槎。 当我一脚走进宿舍,就见我床上摆放着一大碗堆成山高的米饭和一碗菜。 我尽管肚子饿得贴到背脊去,有时候,我还是不能把这大碗的饭吃完。 “打命鬼,打命鬼,你要是不把这碗饭吃完,好意思吗?我就怕你饿着,特地打得满满。” 我除了把饭强咽下肚子,把饭慢慢吃完,实在没别的法子。 袂厂里做工的女孩子极多,主要来自湖南、广西、江西,还有佛山本地的。我问友贵,你会谈恋爱吗?他抬眼看着我,“扑哧”一声笑,说你打命鬼,问我这个干什么,再木的人也会谈恋爱。 “那我为什么还没见你有动静?”我认真起来。 “跟谁谈啊。” 我伸手指了下前面的几个女孩,问:“你喜欢哪一个?” “我不知道。”他又说,“随便哪一个。” 他老实惧怯得没了择偶标准。 我要他陪我去一个地方,袂子绣花车间。绣女们并不都长得漂亮,但比之于别的车间里的女孩,她们的着装更整齐,气质显得更高雅。 “绣花车间?那里都是女孩子。啊,打命鬼,你肯定是看上哪一个了。我不去,我不做你们的电灯泡。” “去,必须去,说不定我能给你做个媒。” 我俩是装着好奇和欣赏绣花工艺,来那车间。当我走了进去,猛看见一排电脑,顿时倒吸一口冷气,不禁发一声叹:“啊,你们原来用电脑绣花。” 正埋头操作电脑的女孩子们,纷份回头,对我淡淡一笑。我先是一台一台电脑看过去,然后问一个叫阿真的本地女孩:“阿真,怎么绣出这些好看的花的?” “用电脑设计的图案。”阿真扬起燕眉,回答得挺大方。 跟你说话很大方的姑娘,她心中是不会有你的。我的提问也是这样。我知道自己喜欢谁,就是站在阿真身旁的那个女孩,一张满月脸,白里透红,一双秋波演漾的眼睛,让我看见了就不想离开的眼睛,披肩黑发浓密柔软,主要是保养的效果,这女孩名叫阿惠。 阿惠使我想起,我读小学五年级时的一个女同学,我俩同桌,她生得漂亮,有气质,也大方,成绩好。我暗恋她十年,直到听说她考上了大学,我才断了对她的相思。 眼前的阿惠,模样儿很像我小学的那个女同桌。我上班的地方与她的宿舍仅咫尺之距,她上夜班的日子,她白天休息。我经常看见她起床后对镜梳头,她右手握梳子,将满头长发朝后梳,左手抬高弯曲到左肩后,托住后脑勺上的头发,梳子一下一下地把头发梳着,已梳得很整齐了,瀑布一样,静谧的晨光在她满头黑发上流连忘返,成扇面形的发梢轻轻波动,可她还在梳着。她镜子里的两只眼睛,害羞地眨了眨,握发的左手一松下来,黑发垂帘般遮住她大半明月般的脸庞。她又踮起自己的脚尖,轻盈地转过身,走近门口,朝门外一笑,接着拿一根皮筋,束了发。 现在我走近她,看她绣花,她只是朝我看了眼,即收回目光,盯住那细长的绣花针。 “阿惠,这工作辛苦吧。”我问。 “不辛苦的。”她微笑了一下,但显得有点勉强。 我感觉再呆下去也没多大意思,便拉着友贵走出了绣花车间。 “短命鬼,你喜欢上阿真还是阿贵?”回到宿舍,友贵打哈哈问我。 “我喜欢上了谁吗?你猜一猜。”我装作豪不在意地反问他。 “当然是阿惠。” 我低下头来,不给一个字的回答。 袂厂里的事,我实在不愿意做,友贵也不愿意做,他本来是打算来做老板的司机的,但开车手艺不熟炼,只得做厂。但我俩都从来没考虑过,趁那个时间,去找别的厂做。懒人总随遇而安,不到他没钱吃饭时,他就从不担心自己的未来。 我承认自己就是个懒人,不习惯在城市谋生,宁愿回乡下家里,过穷困而清闲的生活。所以当我把佛山市新的新华书店里的所有文学书籍,读完了一半多后,就跟老板结了工钱,把买来的书装进两个大蛇皮袋,挑上肩,登上了回程的火车。 6 去年高考刚刚开始,学生周旋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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