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护、救治陷入困境的涉案企业,近年来,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有力保障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最大化。 日前,广丰区人民法院利用两天时间密集召开了4个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上饶市广丰区九华实业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丰区融泰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江西德诺华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绿源乳业有限公司。 经了解,该4件破产案件因债务纠纷被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判决后,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过梳理、审查,发现该企业资产已明显不足以清偿债务,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裁定中止执行,移送破产审查。经上饶中院审查后指定广丰法院审理。 案件受理后,发现4件破产案件具有债权债务关系基本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比较清晰的特点,为高效推进落后产能的淘汰,加速为高新园区释放更多资源和潜能,决定适用简化程序快速审理。 会上,法院宣读了案件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听取和审议了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报告,并审议和表决了债权人会议表决方式及表决规则、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及关于追缴出资、诉讼费用承担的方案(草案),为推动破产案件高效审判、让“僵尸企业”尽快出清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